关于开展首届仙居县“十大乡贤”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慈孝仙居”创建,打造中国慈孝文化之乡,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我县“绿色发展、科学跨越”,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乡贤文化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老干部局、县农办、县文广新局、县工商联、县广播电视台、《仙居新闻》编辑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首届仙居县“十大乡贤” 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乡贤”是指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人,其内容反映良好道德品质和时代文明风尚,有较大的教育、激励、鼓舞作用。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气,人际关系和谐,嘉言懿行垂范乡里的人;
2、有文化修养,崇德尚贤,以实际行动弘扬乡土文化,涵育文明乡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
3、能为乡亲、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有着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道德威望,有良好口碑和较强能力的人;
4、在外经商办企业、从政、求学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反哺家乡,投身公益事业建设新农村,推动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人士;
5、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热衷家乡公益事业,投身当地文化建设的,对家乡有较大贡献的人。
二、评选程序
首届仙居县“十大乡贤”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从2014年10月下旬开始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组织推荐(2014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县级新闻媒体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宣传开展“十大乡贤”评选表彰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在此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民主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各乡镇、街道推荐2名以上候选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个人可以向所在乡镇、街道、部门或县文明办推荐自己或他人。推荐时须填写推荐表并附上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一寸免冠彩照1张,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于11月15日前上报县文明办,同时将推荐材料和一寸免冠彩照的电子稿发送至7816977@163.com。(电话:87816977,地址:仙德小区15幢1单元101室)
第二阶段:评比筛选,树立典型(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从中筛选“十大乡贤”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将其主要事迹在仙居新闻网、《仙居新闻》报纸分别制作专题网页和版面,向社会进行宣传公示,并接受干群投票和评议。公示和投票结束后,由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首届“十大乡贤”。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学习先进(2014年12月下旬)
县级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各行政村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网站、政务微博等宣传阵地,对“十大乡贤”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浓厚的乡贤文化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大乡贤”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严格把关,认真挑选,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颂扬乡贤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途径。
2、贴近群众实际。乡贤文化是扎根家乡的母土文化,看得见、摸得着,贴近百姓,贴近青年。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选出来的“十大乡贤”为群众所普遍认可、接受,成为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
3、深入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告牌、墙报、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乡贤文化,在全社会形成“颂乡贤之德,做善美仙居人”的浓厚氛围。
中共仙居县委宣传部 仙居县文明办
中共仙居县委老干部局 仙居县农办
仙居县文广新局 仙居县工商联
仙居县广播电视台 《仙居新闻》编辑部
2014年10月30日
中共仙居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印发
附件 :首届仙居县“十大乡贤”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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