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溪镇:创新村民代表任职条件 给“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本人如当选为村民(社员)代表后,经党委政府调查核实认定本人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主动辞去当选的代表资格……”3月26日,在上沈村村民代表(社员股东)推选会上,51名新一届村民代表郑重宣誓并签下了《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中写到,凡存在9种规定中的任意一条,村民代表必须辞职,这些规定有涉及道德层面的,如不慈不孝,有关于制度执行的,如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还有纪律要求。一条条承诺像一个个“紧箍咒”,给村民代表既带来了压力,也带来了动力。
上沈村村民代表签订《辞职承诺书》是横溪镇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中创新村民代表任职条件的一个缩影。“干不好就要‘下课’,谁都丢不起这脸。”该村村民代表沈君福说,横溪镇在本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创新村民代表任职条件,将辞职承诺书的签订扩大至村民代表层面,并作为任职的“硬杠”写入村规民约和推选办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财政安排到村的项目和资金越来越多,“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款项,这些项目在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分配等政策处理上大多需要村民代表的签字表决,村民代表的权力明显增强。村民代表是否能够拥护党委政府的工作,在推进重点项目、推进党委政策方针落实上起着重要作用。为了织密农村小微权力“围栏”,助推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横溪镇创新村民代表任职条件举措,将签订辞职承诺书扩大到村民代表层面,约束农村“小微权力”,让村民代表力量成为村级发展的加速器。
镇党委书记柯森伟说:“村民代表”签订辞职承诺书让“村民代表”变得“可上可下”,对村民代表在重点项目推进、政策处理过程中的履职行为起到规范作用,从而不断扎紧基层权力“笼子”,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村级组织的运转效能,促进了乡村善治。
- 联系我们
关注招聘公众号

仙居相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