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督查组一行来仙督查“水十条”工作落实情况
7月5日,省环保厅副厅长、省“五水办”副主任王以淼率省、市督查组来我县,就我县2017年度“水十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委副书记、县长颜海荣,县委常委王勇军,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督查。
“水十条”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简称,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全力保障水生态安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2017年起,环保部每年对上年度各地水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将暂停该地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环评审批,取消相关荣誉称号。我县水环境总体较好,为进一步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制订实施了我县“水十条”断面稳定达标方案。根据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我县茶溪、罗渡断面必须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今年年初我县就委托台州市环科院编制柏枝岙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并陪同台州市环科院实地走访20个乡镇(街道),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全面做好水治理工作。
督查组一行先实地来到经济开发区,详细了解了中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期扩建、污水处理能力、循环利用等情况,要求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定期进行巡查,同时要加快二期扩建力度,进一步增强污水处理能力。
随后,督查组一行来到罗渡自动检测站。罗渡交接断面为省控点位,该自动站平均4小时出一组监测数据,24小时不间断地对我县出境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在实地察看水防治情况,详细了解交接断面永安溪防治工作相关情况后,督查组指出,交接断面位于上游,水质要求最严格,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确保断面水质全面达标。
最后,督查组走访督查了下各镇新路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着重了解了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情况。督查组指出,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水环境治理要做好“治、用、保”治污体系,强化治理,抓好循环利用,保持环境整洁,结合本地实际,走绿色化发展道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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