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工作法” 高效推进居家医疗护理工作
“今天上午,仙居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亲自带领二位护士长上门为我检查身体和换药。特别感谢院长和护士长对我的关爱和帮助。我感到他们比亲人还要亲!” 8月22日,横溪镇的一位残疾人患者在接受居家医疗护理后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段文字。简短质朴的言语间流露出作为一名护理对象对医护人员的感激之情。
不可否认,随着人口老龄化,如何满足健康养老的需求,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问题,是困扰众多家庭的社会问题。可喜的是,在台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这个难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今年,台州市市政府将基本医疗保险居家医疗护理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居家医疗护理模式应运而生。
记者从县卫计局了解到,居家医疗护理,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但仍需医护人员继续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的失能、半失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医疗机构经评估符合条件,并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员居住地开展医疗、康复及护理的服务形式。护理适用对象为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如何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努力为参保重点人群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解决失能、半失能参保人员居家医疗、康复及护理问题,提高其生活质量,减轻参保人员家庭的护理和经济负担,摆在了卫生部门面前。为深入贯彻“加强医疗卫生保障,实施医保居家医疗护理项目,继续办好民生实事”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居家医疗护理全覆盖的总目标,我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首创“123工作法”顺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居家医疗护理工作。
制订“1个方案”。今年4月份,县人社局联合县卫计局制订了《仙居县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居家医疗护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举措、工作保障等四方面内容,并及时印发到各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其中,《方案》明确医疗护理服务内容及基金支付待遇标准:一个医疗护理周期为三个月,护理周期内,医疗机构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需要,合理制订护理规划,安排医护人员上门服务。一个护理周期内,医护人员月均出诊人次不超过12次,每次提供医疗护理时间不少于30分钟。居家医疗护理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康复护理费用及所需要使用的药物费用,纳入当年度住院最高可报费用内,每一护理周期按一次住院结算,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与个人共同分担。统筹基金承担比例按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医护人员出诊费,统一按100%报销比例执行。护理对象接受居家护理服务期内,不影响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相关待遇享受。
着力“2个加强”。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县人社局、卫计局专门成立了居家医疗护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要求予以严格落实,并要求实现县域的全覆盖。目前,我县所有22家基层卫生院和2家民营医院均承担了居家医疗护理工作。截至11月,全县共开展护理20655人次,服务时长1239300分钟。二是加强信息化引领。县社保中心利用“白+黑”+“5+2”工作模式,全面打通与县卫计局以及各医疗单位的信息互通,开展信息业务培训7次,计1036人次,为居家医疗护理工作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注重“3个好”。第一“联动好”。县人社局与县卫计局联动+各医疗单位之间的联动,相互帮扶,签订合作协议,形成融合发展。如:仙居仁和康复医院与步路乡中心卫生院联手,仅5月份就为18户家庭开展了居家护理服务。第二“沟通好”。制订计划,通过建微信群等方式,实时解题释惑,上下联动,使医疗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间以及医疗单位之间的诸多问题通过工作群得到了快速解决。同时,考虑到偏远卫生院交通不便,先通过微信群将材料发至社保中心备案,纸质后续送达,提高了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群众享受到了更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第三“导向好”。至12月份,已有22家医疗机构为550位患者提供了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其中贫困人员497人,占比率高达90.36%。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标的,“雪中送炭”导向明显,对促进当地医患关系的良性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居家医疗护理工作,首创“123工作法”高效推进。据统计,上半年,我县开展居家医疗护理231例,用180天全面完成市对县考核,完成率125.5%,居全市首位。截至目前,我县已有22家医疗单位为550位患者提供了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尤其是重点人群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是以病人为中心的生动仙居实践,有效推动了健康仙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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