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司机“揩油” 第一次作案就被抓
两个油罐车司机,为了偷盗车上的油脂,花了一万两千元买了道具。谁想到,第一次作案就被人发现了,油没有偷成,反倒损失不少。
罗某和殷某是老乡,两人都是安微滁州人。2014年9月,两人同时应聘到宁波一家物流公司当驾驶员,并安排固定驾驶一辆油罐车,主要负责运输二辛脂,一种液体状的塑料添加剂。
开了几个月,两人从老司机口中得知了一种赚外快的方式。就是在车上装“铅链”,等过磅之后再拿出“铅链”,就能赚取货物的重量差。
被告人罗某:“别人说,以前在厂里拉货的时候,就是用这种重量补差的方式偷,我也是偶尔看到这个方式,就想用一次。”
两人合伙在网上买了24根“铅链”,总共花了12000元,每根重20公斤。2014年12月23日,物流公司通知两人运输30吨的二辛脂到仙居一家环保材料公司,两人偷偷把这些“铅链”装到了车上。
公诉人:“将油罐车开到宁波蛟川收费站附近,两人将油罐车放油口的封口拆开,盗走油罐车内相当于24根“铅链”重量的二辛脂,重480公斤,并以2560元的价格卖给路边的收油人员。“
当天下午3点,两人顺利到了仙居。在公司内称了整车重量后,工作人员开始卸货,这时两人轮番将“铅链”绑在身上带出厂外。不过因为“铅链”太重,每次只能在身上绑两根,即便这样走路也很吃力。搬运时,罗某滑稽的走路姿势被人看出了破绽。
被告人罗某:“那个大概有20公斤一个,一个有四十斤,绑在身上很重就因为绑在身上太重掉下来,被厂里的人发现了,当时在厂里走了几次,走了三次,第三次掉出来的,绑在身上背不动了。”
庭审中,两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都供认不讳。罗某说自己第一次做这种事,当时就很心虚,被抓住了反而心安。
被告人罗某:“你买个铅块要一万多,一万两千块钱,偷出来东西才三千多,本来是准备以后再偷的,其实这次抓住了对我们是挺好的就不会犯下更大的错误,抓住了对我来说是最好的。”
经鉴定,两人盗走的二辛脂价值人民币3840元,属于数额较大。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并当庭作出了判决。
审判员:“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被告人殷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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