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打造公平竞争审查“互联网”
2020-07-06
“我单位有个政府采购项目需公开招投标,申请备案。”“好的,请先出示公平竞争记录。”这是日前我县某单位工作人员向县财政局采监科申请政府采购备案时的一段对话。原来,这是县公平竞争联席办为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联合相关单位推行的新举措。在起草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建立部门联动审查机制,层层把关,环环相扣,打造公平竞争审查“互联网”,确保政策措施凡出必审,无漏网之鱼。
据悉,在该“互联网”内,县公竞办通过培训、检查,指导各单位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机制,落实专人负责,要求在政策措施送审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县司法局把关制订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就是否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是否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审查不合规的,一律退回重审。县财政局把关各单位拟通过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审查通过的,准予备案并公开发布到浙江政府采购平台。
部门联合组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团队,定期抽查,把好审查漏洞关。团队定期对通过网上搜索的部门文件及各部门上报的增量文件目录,抽取部分比例开展审查,堵住审查漏洞,确保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出台,审查率达100%。
据悉,在该“互联网”内,县公竞办通过培训、检查,指导各单位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机制,落实专人负责,要求在政策措施送审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县司法局把关制订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就是否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是否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审查不合规的,一律退回重审。县财政局把关各单位拟通过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审查通过的,准予备案并公开发布到浙江政府采购平台。
部门联合组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团队,定期抽查,把好审查漏洞关。团队定期对通过网上搜索的部门文件及各部门上报的增量文件目录,抽取部分比例开展审查,堵住审查漏洞,确保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出台,审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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