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经济困难的申诉人可申请法律援助

2015-06-23

         从7月1日起,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如有经济困难,可凭经济困难证明和法院立案通知书等材料,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申诉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行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意见》,将申诉案件纳入全省法律援助范围。


         《意见》明确申诉案件的范围是指案件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决,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行政(含国家赔偿)再审申请和刑事申诉。


         符合《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所确定事项范围的民事、行政(含国家赔偿)和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诉案件时,应告知申诉人如经济困难,可以向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并出具《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诉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及时审查,并于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法律援助律师接受申诉案件指派后,可持法律援助公函或者《指派通知书》及执业证到人民法院联系工作、交换意见、陈述理由,按照有关规定免费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件材料,人民法院应当提供便利。


         法律援助律师审查后,如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得当,应向申诉人释明;如认为原裁判结论并无不妥,但存在一定瑕疵,可向申诉人释明情况提出法律意见,经申诉人同意并承诺息诉罢访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人民法院再审案件,包括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检察院建议再审、抗诉的案件,有关法律援助事项参照意见执行。



联系我们
扫码关注仙才招聘网(原仙居招聘网)的公众号
关注招聘公众号
18357637501
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
扫码联系微信客服
联系微信客服
未经仙才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www.xj-zp.com)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版权归仙居微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仙才招聘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