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家企业 2804.37万元 我县发出社保费返还“惠企红包
日前,记者从县财政局了解到,3月23日我县发出社保费返还“惠企红包”2804.37万余元,惠及1028家企业。连日来,县财政局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及稳定就业注入一剂“强心针”。
据悉,此次返还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倾斜,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中的A级和B级制造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不包括失信企业、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返还标准主要针对实际缴纳入库的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1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金额,取数时间截止于2020年2月29日,不包括滞纳金、利息和罚款。
据悉,此次返还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倾斜,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中的A级和B级制造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不包括失信企业、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返还标准主要针对实际缴纳入库的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1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金额,取数时间截止于2020年2月29日,不包括滞纳金、利息和罚款。
为快速兑现政策红利,纾解疫情难关下企业经营“燃眉之急”,所有符合条件企业均无需提出申请,经部门联合会审确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直接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发放后企业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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